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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群)管理规范》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秘〔201323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网站(群)管理、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及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制订了《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群)管理规范》、《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徽工业大学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经校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工业大学二级网站建设(变更)申请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131121


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群)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工业大学网站(以下简称学校网站)是在互联网中面向社会公众的数字化的校园,是外界了解学校的一个重要窗口。为发挥学校网站作用,保证网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明确单位(部门)职责、增强网站管理员责任心、保证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学校网站建设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落实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日常管理服务功能。

第三条 学校网站建设坚持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方便师生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网站在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学校和校内各单位(部门)实行二级管理与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现教与网管中心)负责网站群系统的维护与技术支持。

第五条 学校网站主页由学校办公室和党委宣传部负责规划,现教与网管中心负责实施。

第六条 学校网站主页管理。主页各栏目由相应管理部门的网站管理员维护,见表一。

表一  校园网主页相关栏目归口管理部门

主页栏目及

链接网站

责任单位

(部门)

信息审核人

信息发布人

主页

栏目

学校

新闻

党委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人

宣传部

管理员

媒体

关注

党委宣传部

宣传部负责人

宣传部

管理员

学校

专题

专题发布部门

专题部门负责人

专题网站

管理员

校务

通知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学术

报告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公告

公示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学校

概况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组织

机构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现教中心

管理员

办公电话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校历

学校办公室

学校办公室负责人

学校办公室管理员

校车

查询

后勤与基建

管理处

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负责人

现教中心

管理员

主页链接的

二级网站

需在主页上做链接的二级网站由党委宣传部审批,现教与网管中心实施,二级网站信息由相应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二级网站管理员发布。

 

第七条 二级网站管理。二级网站是指各教学单位、机关部门、直属机构和研究机构等学校二级机构或独立对外的其它机构的网站。为便于管理,将各实验中心网站纳入二级网站管理。

(一)各二级网站信息审核人为该机构第一负责人。

(二)各二级网站管理员为该机构网站管理与信息发布责任人。

(三)各单位(部门)自建的三级网站,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管理,责任自负。

(四)二级网站技术支持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网站(以下简称二级网站)由各单位(部门)自行规划,为保证安全,原则上应采用学校统一的网站群系统,在现教与网管中心指导实施。未采用网站群系统的二级网站,可在学校主页上做访问链接,网站安全自行负责。

第九条 二级网站建设(变更)流程:

(一)填写网站建设(变更)申请表,单位(部门)领导签字审批。

(二)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现教与网管中心指导实施。

第十条 网站信息发布流程:

(一)稿源准备。

(二)单位(部门)领导审核。

(三)常规信息由网站管理员直接发布;重要信息上网发布需经校保密委员会批准。

(四)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第十一条 网站(群)管理员职责:

(一)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工作责任心,确保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和内容丰富。

(二)必须认真检查上传的文本,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发现有违规和不实的内容应及时删除或者做修改处理,经相应部门主管领导审阅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

(三)对后台管理密码必须按相关保密规定设置并妥善管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四)必须认真维护网站,做好对留言簿、论坛等互动网页的监测工作,发现不良信息应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

(五)认真做好网站系统修改日志、安全备份和用户管理等维护工作记录。

(六)未经单位(部门)领导或主管部门领导同意,网站(栏目)管理员不得进行任何第三方网站链接。

(七)各网站应安排1-2名网站管理员,并将联系方式报现教与网管中心备案。网站管理员要保证通信畅通,便于保持联系及进行应急处理。

(八)因违反上述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网站(栏目)管理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办〔200655号)中《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是全校性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是CERNETCHINANET的接入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CERNETCHINANET网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连,主要服务对象是我校的各级教学、科研、行政单位及广大教职工和学生。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徽工业大学校园网络的工作人员和连入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配备网络安全员或网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管理规范和网站(群)管理员职责见《安徽工业大学网站(群)管理规范》。

三、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网络部(以下简称网络部),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运行维护与用户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及网络环境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校园网络主结点及二级结点单位必须保证节点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闭有关设备。

用户上网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入网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联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严禁擅自联入校园网。

四、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监查工作由网络部负责。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五、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网络部统一管理。各单位必须对本网段内的IP地址进行用户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报网络部备案。

六、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学校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

七、在校园网络上开办BBS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单位,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相关制度包括:

1.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2.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3.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4.不良信息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未经许可,任何入网单位或个人不得开通BBS、微博/博客、留言板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

八、校园网络所有工作人员及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泄露学校内部信息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九、各单位应结合保密要求,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涉密文件、涉密信息、内部重要数据和信息不得上网,重要信息确需要上网时必须经过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批准。

十、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上网账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账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开设二级代理接纳网络用户。

7.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8.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校园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不健康的信息。发现有上述行为者,网络部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十一、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相悖,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

十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无线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我校无线网络管理,保障无线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公安部82号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教社政〔20041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校园网无线网络的建设与管理

第一条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无线网络(以下简称校园无线网)由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统一规划、建设。

第二条 校园无线网覆盖区域包括: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学生宿舍区、室外休闲区。

第三条 校园无线网作为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采用学校统一出口。

第四条 与学校有合作协议的网络运营商进校建设校园无线网时,需首先向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说明施工时间、地点、人员情况及施工方案。施工前需由后勤集团、后勤与基建管理处、保卫处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会签以便掌握具体情况;施工过程必须遵守学校规范,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不得影响师生正常休息,不得破坏学校公共设施。施工完成后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第五条 非与学校合作的网络运营商,不得在本文第二条所属区域内建设校园WIFI无线网。对已经建成的校园WIFI无线网(不含3G信号),由于未经学校统一出口,学校将通知其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的,学校有权停止其设备供电,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条 由于无线设备通信存在相互干扰问题,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以上区域私自架设无线设备干扰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如确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无线接入设备,须向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安装理由、安装方式,并经所在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送交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备案,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无线设备的安装。在本文第二条所属区域内如发现未经备案或者未按照要求进行安装、配置的无线网络设备,将对该设备所在端口做封闭处理。

第三章 校园网无线网络的使用与维护

第七条 校园无线网的运行维护由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 校园无线网络采用实名制管理,认证账号和口令与校园有线网相同。任何用户不得将自己的账号和口令向他人透露,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九条 所有校园无线网络用户在其网上活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安徽工业大学制定的相关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不得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散布、传播其他有害信息的活动。所有用户均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章 各部门职责

第十条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本文第二条所属区域WIFI校园无线网的统一规划、建设、运行与维护。

第十一条 后勤与基建管理负责监督校园内无线网络建设的规范施工,违反要求,予以制止。在新建楼宇过程中,制止未经学校授权的校园无线网络布线、设备安装等工程施工。

第十二条 后勤集团负责对进入本文第二条所属区域的施工人员和用电管理,以及负责施工后对校园公共设施破坏后修复的检查与验收。禁止未经学校授权的无线网络校外施工单位、维护人员进入该区域作业。不得对未经学校授权的无线网络工程施工及其设备提供电力供应。对公共设施遭受施工破坏未能修复的,告知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停止对其相关协议要求的付款。

第十三条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负责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自觉抵制未经学校统一出口的网络。

第十四条 保卫处负责校园日常巡逻,发现违规施工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及时制止。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工业大学二级网站建设(变更)申请表

网站所属部门

 

申请日期

 

网站管理员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部门)

负责人意见并盖章

 

 

 

党委宣传部

审批意见

 

现教与网管中心

安排落实意见

 

 

建设(变更)原因:

 

 

建设(变更)要求(详细说明建设(变更)的形式,如所需框架、增减项目名称、更改名称、增加图标或信息框内容、大小及位置、字体、颜色等),可另附页。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安徽工业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采购工作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