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秘〔2019〕13号
各地校友会,各学院校友会、各学科专业校友发展论坛:
安徽工业大学各校友组织是安徽工业大学校友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是联络校友、凝聚校友、促进校友发展、助推母校发展、服务社会发展的主要组织形式。为进一步解决各校友组织发展不平衡、联络校友不够广泛、与学院快速发展和建设需求不能充分适应等问题,现依据《安徽工业大学章程》《安徽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就学校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学院校友会的职能职责、组织建设及新建校友组织流程要求等有关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望各校友组织结合本院、本地、本学科专业特点认真贯彻执行。原相关通知等与本《意见》不一致的,均以本《意见》为准。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
2019年7月10日
安徽工业大学
关于加强校友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各校友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界定
安徽工业大学校友会是在安徽省民政厅正式注册的社会团体,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徽工业大学地方校友会和学院校友会的工作;
安徽工业大学校友工作处是学校党政和学校校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和全校校友工作的归口管理和服务指导部门,兼承校友会秘书处职能,具体负责联络协调和指导各地方和各学院校友会的相关工作;
安徽工业大学各地方校友会在学校校友会的统一指导下自主开展工作,并协助学校及学校校友会完成有关工作;
安徽工业大学各学院校友会在学校校友会的统一领导下自主开展工作,并协助学校及学校校友会完成有关工作;
安徽工业大学各学科专业发展论坛在学校校友会和对应学院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工作,并协助学校与学校校友会、学院与学院校友会完成有关工作。
二、各地方校友会和各学院校友会的根本宗旨
各校友组织的根本宗旨是“服务校友、服务母校、服务社会”,应紧紧围绕校友发展、母校发展、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在实践中发挥好母校和校友两个优势,激活母校和校友资源,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各校友组织的主要职责
1.联络接待校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友活动;
2.服务校友,支持校友建功立业;
3.主动组织和吸纳在校生参与校友工作;
4.帮助刚毕业的校友尽快融入属地校友组织;
5.收集属地校友信息,建、管好校友信息库;
6.搭建好校友信息交流平台,及时向校友发布母校及校友工作动态;
7.广泛开展和使用好校友资源,为学校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协助母校和校友做好相关捐赠及一切有利于母校及校友发展的相关工作;
8.及时发现并向学校介绍推荐属地各领域贡献突出的校友;
9.及时向学校校友会报送校友组织机构设置和领导班子人员组成情况和变更情况、工作报告及校友活动新闻(含稿件、图片、优秀校友事迹和其他重大专项等)。
10.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所辖各校友分组织工作。
四、各地方校友会和各学院校友会的组织建设
(一)地方校友会
1.地方校友会是指按一定区域范围成立的海内外安徽工业大学校友会;
2.安徽工业大学地方校友会由安徽工业大学校友会章程规定的校友组成,其备案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友会均按《章程》规定执行;
3.地方校友会要遵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报送学校校友会备案。
4.认真履行有关制度,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工作监督和指导;
5.地方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友大会或校友代表大会。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向广大校友报告工作,并通过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
6.地方校友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日常议事机构,理事会由校友大会或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四年。理事会由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理事组成,可设名誉理事长(会长)。理事会成员构成应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专业、不同年龄层面校友代表。理事长(会长)任职年龄一般不应超过65周岁,秘书长任职年龄一般不应超过50周岁。对于特别热心校友工作并为当地校友工作做出来突出贡献且身体健康的校友,可以考虑适当放宽年龄。理事长、秘书长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理事会每年至少应召开2次工作会议,讨论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日常工作,决定重点事项,通报有关情况。在理事人数较多的情况下,可设立常务理事会,履行理事会的日常工作职能。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下设秘书处等工作机构;
7.在校友人数集中,数量众多的地区,可设立地方校友分会,分会一般按专业、学科或行业组建。各校友分会隶属于地方校友会,并对地方校友会负责,在地方校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各分会长应担任属地分校友会副会长(副理事长)职务;
8.地方校友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应规范管理和使用有关经费。
(二)学院校友会
1.学校各学院应成立校友会,学院校友会由本学院在校的学生代表和已毕业的校友代表及本院教职员工组成;
2.学院校友会参照学校校友会章程制定适合本学院的校友会章程;
3.学院校友会应建立理事会工作机构,由学院党委书记或院长兼任会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会长。秘书长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兼任或专人担任,可兼任副会长。理事会应有一定比例的在校生和毕业校友代表(其中在校生代表要涵盖各个年级)。
4.学院校友会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议制度及日常运行管理制度,与学校校友会和地方校友会合作做好校友工作。
五、新建校友组织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
安徽工业大学校友会鼓励并积极支持未建立校友会的地区建立校友组织,新成立地方校友会主要程序为:
1.确定热心校友工作的校友为牵头人或联络人;
2.收集汇总本地区校友信息;
3.联系并与学校校友会协商组织筹备工作组;
4.筹备工作组提出校友会理事会人选建议名单;
5.起草拟建校友会章程和有关管理制度;
6.办理备案或注册申请手续;
8.召开成立大会,宣布地方校友会正式成立并正式启动工作。
六、各学科专业性校友组织建设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七、本《意见》由学校校友会负责解释。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基建管理办公室限额以下基建项目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