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2021〕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安徽工业大学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安徽工业大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精神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安徽工业大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建立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2021年12月15日
安徽工业大学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为调动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积极性,促进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在拟定发展计划,出台重大改革措施以及作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学校党委或行政通过书面、个别交流或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
第三条 学校组织召开党代会、教代会、教学工作会议、学科建设工作会议、科研工作会议、人才工作会议以及全校性重大活动,应视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及各民主党派校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四条 校(院、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要听取党外代表人士意见。
第五条 党委统战部组织重要会议和社会活动,根据会议内容和社会活动情况,可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制定统战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进行工作总结要充分征求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党外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部)部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讨论研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学科专业建设等重大问题,可根据情况,邀请本单位民主党派负责人、党外知识分子列席,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担任行政领导的党外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关会议。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徽工业大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
精神和邀请参加重要会议活动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让他们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情况,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传达范围规定,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通报学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发展和重大决策措施。
第三条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有关重要会议。学校召开党代会、教代会、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述职考核会等重要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列席大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
第四条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中层干部会议。学校举行中层干部会议,部署学期工作,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第五条 学校做出重要决定或出台涉及面广泛的重大举措时,应事先召开党外代表人士专题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在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和春节等传统节日适时召开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座谈会、联谊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推进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建设性意见。
第六条 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出席庆典等大型活动。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和庆典时,应邀请各民主党派校级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各界代表人士出席。
第七条 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徽工业大学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优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创新创业、社会服务等途径,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三条 学校支持民主党派校基层组织负责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种会议、活动、学习、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四条 积极发挥党外代表人士在学校民主管理、学科建设、教学改革和科技创新等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党外代表人士立足本职岗位,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学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积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献计献策,为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和服务校地合作与发展贡献力量。
第五条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注意培养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我校各级行政领导工作。
第六条 本制度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徽工业大学关于建立党外干部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经共同商定,建立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原则,健全落实学校党外干部工作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党外干部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为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大学汇聚智慧和力量。
二、主要职能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在校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通过联合会办、联合发文、联合部署、联合物色推荐、联合督促落实等方式,形成职责明确、程序科学、工作规范,组织部、统战部齐抓共管党外干部工作的新格局。具体职能是: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等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
2.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状况,建立一支党外知识分子骨干队伍,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打好基础;
3.研究分析全校党外干部工作现状,联合物色推荐党外干部人选,加强动态跟踪管理,提出使用意见;
4.共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的培训,将统战工作纳入学校党校教学内容;
5.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党内外干部合作共事情况;
6.共同做好省市党外政协委员的推荐提名和考察工作;
7.落实好各院级党组织统战委员配备工作;
8.围绕统战工作联合开展院级党组织调研、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议事规则
1.党外干部工作联席会议,由党委组织部或统战部提出议题,经两部共同协商后,由组织部和统战部负责人共同主持召开。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组织部和统战部领导研究确定后,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的议题经组织部和统战部领导审定后,在会前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
3.联席会议讨论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提出并作说明,与会人员就议题发表意见,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归纳总结,形成会议纪要。
4.针对会议提出的要求,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落实时限。
四、 附则
1.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统战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值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