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2022〕130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2022年第十六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信息采集表
2.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
3.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安全使用责任书
4.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撤销申请表(样表)
5.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领用单(样表)
6.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验收单(样表)
7.安徽工业大学XX商户经费结算表(样表)
安徽工业大学
2022年10月19日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规范校园卡使用和管理,保障安徽工业大学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和校园卡用户以及系统各应用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卡包括实体卡和虚拟卡,实体卡是校园一卡通系统发行的CPU卡,虚拟卡是通过手机端应用与手机和学号(工号)绑定,经过验证的电子校园卡,包含实体卡功能。
第三条 校园卡由学校统一制作并发放给师生员工及相关人员,涵盖校内身份识别、图书借阅、消费结算、门禁通道(含智能门锁)管理等功能,凡涉及师生身份验证或校内现金收费等应用,均应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未经学校批准,校内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带有此类功能的卡片。
第四条 信息化处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建设与维护、技术支持、运行管理服务和培训咨询工作,包括校园卡的制作与发放、挂失与解挂、销户、消费数据查询、校内经营服务单位(简称商户)的接入开通与撤销等卡务管理。
第五条 财务处负责校园卡的账务管理、会计核算、商户审批与结算以及与银行系统的对帐业务等财务管理等服务。后勤处负责食堂商户审批与管理、校园卡楼宇门禁系统(含智能门锁)的授权管理和数据维护。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对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的商户实施审批与管理。学校其他部门按照各自业务关系分别做好校园卡的相应管理和服务工作。因校园卡功能拓展带来的新业务根据学校实际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校园卡新增功能由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经信息化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开通。
第二章 校园卡卡务管理
第六条 校园卡分教工卡、学生卡和临时卡三种。其中临时卡仅具校内消费结算功能,其余各类校园卡在校园内兼具身份识别和消费结算等功能。
一、教工卡:教工卡的申领对象包括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经人事部门批准的雇员制职工、外聘教师、外籍教师等。
二、学生卡:学生卡的申领对象包括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留学生。
三、临时卡:临时卡的申领对象包括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自行聘用并报人事处备案的各类员工;为学校提供后勤服务和安全保障的临时人员;学校所属企业职工;短期来校讲学、公务、培训、访问、交流等人员;全日制在校学习、进修的继续教育学生、经学校批准的短期培训人员等。
第七条 校园卡实行实名制。各类人员校园卡办理由相关部门按职责范围负责身份信息采集和审核。
一、学校在编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人事代理聘用人员,在校博士后研究人员、访问学者以及校内各单位和部门聘用、学校人事处备案的临时工(含后勤处)人员办卡由人事处审核。
二、全日制本(专)科生办卡由教务处审核。
三、全日制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其他各类非全日制研究生办卡由研究生院审核。
四、外国留学生办卡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五、全日制在校学习、进修的继续教育学生,经学校批准的短期培训人员办卡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审核。
六、学校引进的商户工作人员由后勤处和资产经营公司根据商户管理归属负责审核。
七、其他临时人员办卡由相关申请单位负责审核。
第八条 校园卡的办理及延期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上述各校园卡信息审核单位和部门因虚报、漏报数据,造成损失的由主要负责人承担。(校园卡办理申请及照片要求见附件1)。
第九条 校园卡的挂失、解挂
校园卡持卡人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系统平台、手机端应用、自助终端或校园卡服务中心等多种方式进行挂失或解挂。
第十条 校园卡补办
一、凡遗失校园卡实体卡或实体卡无法读写,需要补办实体卡的用户,补办实体卡之前,均应在自助终端、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平台、手机端应用或校园卡服务中心挂失,校园卡即挂失即补卡,持卡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校园卡服务中心或自助补卡机处办理补卡手续。
二、实体卡补卡时需收取卡片工本费,费用按照校园卡收费标准中补换卡标准执行,可从校园卡账户扣除或在校园卡服务中心以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
第十一条 校园卡销户
一、各类人员离开学校,包括教职工离职、学生毕业与中途退学、外聘人员离职等,须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卡的冻结手续,停止校园卡的使用。
1.离校人员信息按职责范围分别由人事处、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填写《离校申请单》。离校人员持《离校申请单》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校园卡销户业务,销户后,由校园卡服务中心到财务处清退校园卡账户剩余资金。其中:仅对教职工离职人员,由个人提出保留消费结算申请,其教工卡不收回,须停止校园卡认证功能,仅保留校内消费结算功能。
2.对于已经到期,但未办理注销手续的校园卡,校园卡服务中心将在卡有效期到期后三个月注销该校园卡,并将注销资料报送达到财务处,将卡内余额退回用户银行卡,若因银行卡账号问题,无法退回的校园卡,其卡内余额作为呆账由学校财务统一处理。
3.对于已销户校园卡,如需再次使用校园卡,需按新开户的流程办理。
4.未报到新生的校园卡由各学院(含研究生院)在新生报到后两周内送回校园卡服务中心,否则按丢失赔偿。
二、毕业生校园卡余额退还工作,由本人在毕业前规定的时间内在校园卡服务窗口登记确认,由学校负责退还至学生银行卡,并统一销户。
第十二条 校园卡的有效期
一、校园卡有效期即使用期限。校园卡服务中心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对校园卡的使用期限进行设置。
1.正式教职工校园卡的默认有效期50年。
2.退休教职工校园卡的默认有效期为20年。
3.外聘教职工校园卡的有效期与聘任合同期相同。
4.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等学生校园卡的有效期与学制相同。
5.各类进修人员、培训人员、博士后、访问学者校园卡的有效期依合同设定。
有效期到期后需经所在部门(或院系)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及证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延长手续,使用对象身份发生变化的不办理延长手续,需重新办卡。
二、校园卡服务中心每年对人事处提供的死亡人员进行卡片注销。
三、临时卡的有效期按归口管理部门要求或合同期限为准。原则上不延期使用,特殊情况经所在部门批准同意后,按照校园卡延期管理办法办理延期。
第十三条 校园卡延期管理
超过使用期限仍需继续使用时,需要办理校园卡延期手续。校内各单位和部门接收、审核办卡申请及延期申请,统一报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
一、延期毕业的本科学生凭教务处的学籍证明或教务处下发的延期毕业证明办理延期,各类研究生凭研究生院的学籍证明办理延期。
二、各类工作人员校园卡延期由持卡人身份审核部门通过邮件将延期申请材料发送至信息化处校园卡邮箱ykt@ahut.edu.cn办理延期。
第三章 校园卡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校园卡由持卡人随身携带,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校园卡损坏或者卡面字迹不能辨认时,应当及时更换新卡。校园卡丢失时应及时挂失,并补办新卡。因卡遗失而造成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五条 校园卡持卡人使用前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如果密码遗忘,持卡人凭校园卡或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密码重置手续,或在手机端应用上自行重置密码。因密码泄露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用户实体卡、虚拟卡密码一致。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平台与手机端应用密码一致。
第十七条 校园卡使用原则为一人一卡,且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用于出租、转让、抵押,否则校园卡服务中心将冻结该校园卡或给予销户处理,所产生的后果由出借者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拾获校园卡,应及时归还或送交校园卡服务中心。拾取他人校园卡不归还、盗用他人校园卡、侵犯持卡人合法权益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凡出具校园卡或使用校园卡密码进行的各项业务和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行为。
校园卡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据。校园卡服务中心有权将持卡人使用校园卡的收支款项、费用等记入其校园卡账户。由此产生的分析结果视为本人的行为结果。
第二十条 校园卡不具备透支功能,须先存款、后消费,卡内金额不计利息。校园卡中的资金不能以现金方式中途支取。
第二十一条 严禁攻击、入侵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严禁仿冒、伪造校园卡。有此类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金融系统的行为,依规给予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技术原因造成校园卡透支的,校园卡服务中心有权向持卡人追索透支款项,并冻结其校园卡账户。持卡人在清偿透支款项后,所持校园卡方可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校园卡使用过程中因机器故障或持卡人操作失误所导致的差错,持卡人应接受校园卡服务中心依据校园一卡通系统提供的数据做出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师生在校内各单位办理相关事务时,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校园卡或者要求作为抵押,否则因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侵权使用等责任由扣押单位承担。
第二十五条 禁止任何第三方集成部门、校园卡商户发生以下行为:
一、将未经校园卡管理部认证、鉴定授权的校园卡专用设备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
二、拆装、迁移校园卡专用设备。
三、更改校园一卡通系统专线路由。
四、将已实施身份授权的校园卡专用设备转借、转租、转售给第三方使用。
发生上述行为者,校园卡服务中心有权终止其接入服务。因发生上述行为造成持卡人或其他方利益损失的,由第三方集成部门或商户赔偿损失;造成信息泄露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软件具有生成虚拟校园卡功能,此软件服务必须通过校园卡服务中心提供的渠道(掌上安工大)安装使用,不得自行在网上查找安装,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安装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虚拟校园卡与持卡人真实身份绑定,与实体校园卡拥有同等效力,完全共享校园卡余额。持卡人使用虚拟卡的所有操作均视为本人行为。
第四章 校园卡商户管理
第二十八条 校园卡商户定义
校园卡商户主要分为:经营商户、第三方商户。
一、经营商户指在校内开设商户进行营业的单位,必须使用校园卡收取消费额。学校建立举报渠道,开展随机巡检,发现违反规定者将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二、第三方商户指在校内经营且独立建设的控制与结算系统(洗衣机系统、洗浴系统、直饮水系统、电吹风系统等)的商户。
第二十九条 校园卡商户设立、变更和撤销
一、校园卡商户向信息化处申请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进行管理和结算,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附件2),由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化处审核同意后,报财务处审核,并签订《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安全使用责任书》(附件3)。
二、校园卡商户撤销时,须向信息化处申请,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撤销申请表》(附件4),办理设备资产归还等手续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处办理指定账户的结清手续。
三、因商户变更可能涉及原商户POS机等固定资产的转移或重新调拨、原商户账户结算、原商户账户撤销及新商户账户设立等事项,须办理校园卡商户撤销,之后再申请设立新商户。
第三十条 校园卡商户申领、安装、退还校园卡设备
一、商户所需的POS机等校园卡设备,包括系统接入、设备部署安装以及现场施工改造,由学校统一提供和实施。校园卡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拨。其中:
1.经营商户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由学校建设的校园一卡通系统网络线路原则上不得进行线路调整,由学校统一提供接入设备并承担维保;因实际需要,须对校园一卡通系统网络线路进行调整的,建设方案和计划须报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化处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接入及维护费用须自理。
2.第三方商户须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其接入所需的各类工程费用、接口费用、硬件设备购置和系统运维等费用,由第三方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户入校时,商户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商户所需领用设备数量价值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领用单》(附件5)并盖章。后勤处与资产经营公司责成接入校园卡的商户,在其承诺书中追加相关内容,商户承诺不得与其他商户实施校园卡相关设备的私下交易。商户持后勤处或资产经营公司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和《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领用单》到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领用校园卡设备,并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商户离校时,需携带前期申领的校园卡设备至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验收后,出具给商户《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验收单》(附件6),盖章后商户持《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验收单》以及营业期间水电费缴纳证明等相关需要材料到后勤处或资产经营公司退保证金。
三、由学校提供的商户所需的POS机等校园卡设备,为避免人为损坏、遗失学校公共资产的情况发生,保证校园一卡通系统正常运作,学校拟加强商户设备使用的日常巡检。结合日常巡检和定期结算工作,学校将及时关注接入校园卡各商户的日常营业流水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第一时间通知资产经营公司核查设备使用情况,若发现设备因人为行为损坏、丢失等情况须商户照价赔偿,或从商户保证金中扣除损坏相应维修或遗失补采设备所需金额,并对商户提出警告。商户离校时,如所领用校园卡设备无损坏、遗失情况,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可至后勤处或资产经营公司全额退还保证金,否则须扣除损坏相应维修或遗失补采设备所需金额。
四、商户若自行采购校园卡设备,须向其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提供可选POS机等设备型号和采购途径,签订相关协议,办理接入手续,并缴纳校园卡商户接入费。商户自行采购设备的维护由商户负责。
第三十一条 学校提供给商户使用的校园卡设备,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设备如发生故障或损坏,属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学校承担;属人为因素造成的,由经营商户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校园卡商户不得拒绝校园卡持卡人的正常刷卡消费,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主动、妥善地解决持卡人在消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
禁止校园卡商户擅自采用脱网模式使用POS机进行校园卡消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商户承担,情节严重的进行从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 因技术原因发生校园卡商户异常收费现象时,该商户应服从校园卡管理部对商户结算账户的调账处理。校园卡商户有权要求学校及时对不符账务进行查询或改正。
第五章 校园卡资金与结算管理
第三十四条 校园卡资金是指与校园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校园卡资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专项核算。 资金管理包括校园卡用户圈存款的转入资金核算,学校单位用户、经营商户的转出资金结算,校园一卡通系统维护及管理费、校园卡工本费等。
第三十五条 校园卡办卡收费标准
首张校园卡(临时卡除外)由学校免费发放。办理临时卡、补卡换卡,需缴纳工本费(10元/张)。校园卡无法读写、原卡卡面完好、无弯折、无断裂痕且使用时间没有超过12个月的,可免费更换新卡。因公务来校工作人员,经学校办公室审批、分管领导批准后,可免费办理校园卡一张。
第三十六条 校园卡充值
校园卡充值方式有银行圈存、网银转账、微信转账、云杰校园转账。
第三十七条 校园卡消费
一、校内商户不得拒绝校园卡用户持卡消费。
二、为保障持卡人的经济利益,使用校园卡每笔消费额超过50元人民币的必须输入密码,每天的累积消费额超过200元人民币时必须输入密码。持卡人可在自助终端、校园一卡通系统服务平台或APP根据自身情况修改上述额度值。
三、校园卡消费时,如果因操作员失误使扣款金额小于实际消费金额,操作员可以通过增加一次或多次扣费补足实际消费金额。如果扣款金额大于实际消费金额,操作员应当先撤销该扣款金额的流水,再重新操作扣费。
第三十八条 校园一卡通系统接入及运营维护费
为加强设备的维保意识,保障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高效运转,商户须向校方缴纳相关的运营维护费用:
一、未列入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统一建设范围的经营商户及第三方子系统,接入校园一卡通系统所需的各类工程费用、接口费用、硬件设备购置、维修或更换费用由经营商户或第三方子系统自行承担。
二、学校在与经营商户进行资金结算时,经营商户按照POS机刷卡收益5‰缴纳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运营维护费。按月结算,由财务处在资金结算时按比例直接扣缴。
三、校园一卡通系统收取的运营维护费上缴到学校,校园卡管理专户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设置校园一卡通系统运维专项经费,用于财务结算成本、校园卡设备及零配件采购,运维人员工资支出、系统维护、首张免费校园卡的工本费、设备更新等校园一卡通系统运维费用。
第三十九条 经营商户结算参照学校财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学校原则上每月与校园卡商户结算一次,结算时学校按结算金额收取经营商户运营维护费,运营维护费直接从结算资金中扣除。财务处与商户结算后,应在校园一卡通系统显示相应结算金额。
第四十条 每月月末校园卡服务中心应与财务对账。校园卡个人账户余额的资金总额与财务预收账款资金余额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应查找形成差额的原因,并及时处理,保证账目相符、账实相符。
第四十一条 经学校同意,校财务处为校园一卡通系统商户设立结算账户,并定期进行账务清算和核查。商户每次结算时须填写《安徽工业大学XX商户经费结算表》(附件7)并至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财务留存。为保障资金日结的准确性,商户应每日检查刷卡终端,确保所有消费数据及时上传。
第六章 第三方集成系统管理
第四十二条 需使用校园卡身份识别功能并将本单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校园一卡通系统对接的单位,应制定技术对接方案,向信息化处提出书面申请,经论证、审批后,进行对接。
提出对接申请的校内单位为该校园卡第三方集成系统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第三方集成部门)。
第四十三条 第三方集成部门按照已批准的技术对接方案和校园一卡通系统技术规范建设其应用子系统,信息化处给予技术支持。
第四十四条 第三方集成部门完成应用子系统建设,校园卡身份识别设备(模块)安装到位,系统通过联调,并通过信息化处接入验收的,可启用该应用子系统。
第四十五条 第三方集成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本单位应用子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应根据本单位职责和业务需求,对校园卡身份识别范围制定明确的操作规程和权限界定,并承担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
第七章 专用设施设备管理
第四十六条 商户自行采购的校园卡设备在其经营场地需要对校园卡设备、线路进行部署、改造或拆除,需由信息化处和商户归口管理部门联合审批后方可进行,对于未经许可的部署、改造或拆除产生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信息化处有权追究其责任。商户自行采购的校园卡设备的部署安装、施工改造费用均由商户自行解决。
第四十七条 校园卡用户应爱护校园内各种校园卡设备、线路和自助终端,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第四十八条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校园卡设备的使用人同时为该设备的管理人,负责所用设备的正确使用、日常维护、设备故障报修等工作。
第四十九条 校内单位(如校医院、图书馆)的校园卡设备的管理人,其管理的校园卡设备固定资产在学校相关单位的,如若出现人事变动,原管理人应先向相关单位退还该校园卡设备,相关单位验收后,再由新管理人领用。若由于管理人之间自行交接导致发生设备损坏、遗失等情况,相关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五十条 校园卡设备使用须知
一、校园卡设备应定点使用,不允许擅自挪动使用位置,不允许擅自切断电源、网线,对于擅自移动校园卡设备或者擅自切断电源、网线所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二、商户应当每日检查校园卡设备,如遇到校园卡设备故障应及时向信息化处报修。如因商户检查不及时导致的黑卡消费问题,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三、商户需自觉对校园卡设备进行保护、保养。如因商户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的校园卡设备损坏,设备固定资产所属部门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除正在履行的合同条款限定之外,校园内经营商户须接入到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合同期满后或新签合同,相关部门须将本办法纳入到校园内经营商户合同条款中,并遵行本办法。
第五十二条 为确保本办法的顺利施行,相关部门应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信息化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校办〔2011〕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信息采集表
序号 |
学号(工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属部门 |
专业 |
班级 |
民族 |
身份证号 |
使用截至日期 |
照片要求:样式按1寸或2寸标准脸部证件照拍摄,背景最好浅蓝色,高×宽=160×120像素,文件格式JPG,文件以工号或学号命名,文件大小控制在10KB。
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 (盖章)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
申请人 |
单位(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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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类型 |
□经营商户 □第三方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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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商户类型 |
□餐饮 □超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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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设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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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机安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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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承诺 |
1. 遵守《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不损害消费者权益。 2. 妥善保管设备,确保设备完好及网络畅通,不得脱网消费。 3. 服从学校因特殊消费流水对商户结账账目(商户退款)的处置决定。 4. 非系统问题导致的脱网消费而造成消费流水丢失等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
商户负责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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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途 及理由 |
申请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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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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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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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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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商户按要求填写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商户、商户主管部门、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财务处各持一份。
附件3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安全使用责任书
为了保证学校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维护校园卡经营商户的合法权益,凡是使用校园一卡通系统软硬件资源的校园卡商户(包括使用POS机的经营商户、第三方商户),应签订本安全使用责任书。
一、校园卡服务中心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行。应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网络通畅,满足经营商户的经营和管理需要。
二、校园卡服务中心负责提供消费数据查询、消费退错、统计报表、资金结算等服务。
三、校园卡商户应遵守《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按照《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的收费标准,校园卡商户应及时支付校园一卡通系统运营维护费。
五、资金实行按月结算。为确保资金月结的准确性,校园卡商户应保证所有消费在线交易,如发生脱机消费请及时联系校园一卡通系统技术人员。
六、校园卡服务中心有责任为校园卡商户的消费数据保密,同时有义务按照学校要求,向学校有关部门依法提供有关信息和数据。
七、校园卡商户在使用中发现线路或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校园卡服务中心报修,由校园卡服务中心在规定时间内解决。
八、因校园卡商户监督管理不善或私自拆修、移位、操作错误以及其他人为情况造成的设备损坏,应按原价赔偿或承担全部修理费用。
九、校园卡商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刷卡错误,应按校园卡校内消费退错流程的要求到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退错手续。
十、使用POS机的经营商户在经营中如发现持卡人使用他人校园卡恶意消费时,应予以制止,并报告校园卡服务中心。使用POS机的经营商户不得以任何理由为持卡人套取现金。
十一、校园卡商户需要增加终端消费POS机或其他设备时,应先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申请表》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务处审核商户结算性质,并签订《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安全使用责任书》;由校园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接入工作。
十二、使用POS机的经营商户因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退出经营时,应在办理最后一个月的资金结算前和校园卡服务中心办理移交手续。未办理移交手续的不得办理资金结算。
商户名称 (盖章) : 签字:
日期:
附件4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撤销申请表
申请人 |
商户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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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类型 |
□经营商户 □第三方商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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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商户类型 |
□餐饮 □超市 □其它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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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设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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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撤销情况说明 |
申请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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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管理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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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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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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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商户按要求填写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商户、商户主管部门、信息化处校园卡服务中心、财务处各持一份。
附件5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领用单
商户名称 |
商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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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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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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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POS机型号 |
序列号/资产编号 |
机号 |
设备价值(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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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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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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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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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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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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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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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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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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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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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价值总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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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承诺 |
我已了解《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商户安全使用责任书》,我承诺将依法依规规范经营,不损害消费者权益,妥善保管设备,不得与其他商户实施校园卡相关设备的私下交易,严格遵守《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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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主管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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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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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安徽工业大学校园卡设备验收单
商户名称 |
商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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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用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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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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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POS机型号 |
序列号/资产编号 |
机号 |
设备价值(元) |
设备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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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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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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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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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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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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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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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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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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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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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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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价值总计金额(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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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管理部门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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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 意见 |
商户归还设备类型、型号、数量与历史申领类型、型号、数量一致,设备完好无损坏,不扣除设备损失或维修费。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
财务处 意见 |
签字: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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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编号:2022XXXXXX 填表时间:202X年XX月XX日
商户名称 |
主管管理部门 |
后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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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代码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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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周期 |
202X年XX月XX日——202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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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明细 |
运营费用 |
本周期营业额为: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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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维护费 |
运营维护费: 元(营业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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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款 |
本周期扣款: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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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费 |
水费: 元; 电费: 元; 合计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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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
总计营业额: 元。 应转入学校管理费账户: 元。 应转入学校水电账户: 元。 应转入运营维护费: 元。 应转入设备赔偿维修费: 元。 应转入“申请单位”的费用: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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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意见 |
归口管理科室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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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处室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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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卡服务中心意见 |
(设备损坏维修费、POS设备流水正常)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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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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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