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党〔2020〕8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刘新跃 魏先文
副组长:祖 明 刘 明 顾明言 潘淑琴 水恒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忠利 王 菁 王先柱 王孝义 叶凤华
吴文兵 何 伟 何本卓 张文明 张洪根
赵保平 胡善贵 高 敏 高拥军 黄 勇
窦贤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每年至少召开2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每年组织开展院级党组织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三)每年向校党委至少专题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四)定期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六)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七)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统筹做好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等工作。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根据学校岗位和个人职务变动情况自行调整,由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调整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安徽工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