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党〔2021〕85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安徽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人员变动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陆 林
副组长:祖 明 潘淑琴
成员 (以姓氏笔画为序):
叶凤华 赵保平 洪 芳 窦贤琨
以上人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该机构的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