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4〕5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依据《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根据人员变动情况,经校领导决定,对安徽工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陈 润
委员:(任期两年,按姓氏笔画排序)
韦良德 陈志勇 姚 敏 秦 锋 谢能刚 窦贤琨
教师代表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江雨燕 许克祥 范爱华
学生代表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许柳飞 夏 泰 强旭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韦良德(兼)
副主任:姚 敏(兼)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上一条:关于成立安徽工业大学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