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7〕22号
各院(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我校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落实条件保障、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协调解决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工业大学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李家新
副主任:魏先文 林钟高 顾明言
委 员: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
工程研究院负责人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科研处。
安徽工业大学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