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工大党〔2023〕26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能力,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皖教政法〔2021〕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政法〔2022〕35号)等文件部署,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工业大学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陆 林 魏先文
副组长:祖 明 顾明言 刘 明 潘淑琴 水恒福
王先柱 曾 杰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 菁 王孝义 王逸飞 方大春 孔 辉
叶凤华 田继兵 刘绍兵 刘家树 吴文兵
何 伟 张文明 张世宏 郑 啸 赵保平
胡正友 姚 敏 袁志祥 黄 勇 戚枝淬
窦贤琨
各成员开展工作均为职务行为,如遇个别成员职务变动,则由相应职务继任者继续担任领导小组的成员,并承担相应职责。
领导小组是学校实施依法治校的领导机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落实上级机关法治建设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法治校园的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上级有关依法治校文件精神并组织落实;
2.研究制定学校依法治校整体规划及有关文件;
3.全面维护学校权益及师生员工利益;
4.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法治日常工作协调管理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