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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06日 文章作者: 浏览:

教学〔201313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5月17

 


安徽工业大学

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对原《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教学〔200816)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程序

1.学生的转专业工作安排在第一、二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教务处在校园网上发布转专业通知并公布各学院的转专业考核办法;

2.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在各学院办理转专业申请手续;

3.各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请签署意见并汇总后报教务处;

4.教务处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交各学院(转入学院);

5.各学院对拟转入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各学院应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遵照各自制定的考核办法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6.各学院将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考核材料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后,下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由教务处负责审核)

1.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的;

2.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3.上级主管部门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4.招生录取时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专业的、以及招生录取时虽在同一批次但院校代码不同之间转专业的。

三、其它

1.根据就业形势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学校认为确实有必要调整少量学生专业的,在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将主动对学生专业进行调整;

2.学生申请转专业经批准后,应按所转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应修课程;

3.各学院收到转专业文件后,要做好学生学籍材料的转出或接受工作;

四、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教学〔200816)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分级教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