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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政治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党纪2024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政治监督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1210

 

 

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强化政治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安徽省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紧围绕党中央提出的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把握方法路径,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推动管党治校责任落实,保障国内知名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第三条 强化政治监督,必须明确监督任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突出监督重点推进政治监督精准化、提升监督质效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必须坚持鲜明政治导向,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各方面,注重从政治视角去审视、分析、甄别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解决政治监督泛化、虚化等问题;坚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 政治监督具体化

第四条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开展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本系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落细落实,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办学治校的科学思路、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果。

第五条 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聚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紧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情况,细化监督内容,推进监督具体深入。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紧扣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部署以及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打造“三地一区”、纵深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党建、意识形态、校园安全、师德师风建设、巡视巡察审计整改等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省委部署要求与学校实际紧密结合,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六条 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规则为主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纪律执行,增强纪律刚性,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和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劲足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七条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及校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任务举措清单》《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任务举措清单》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细化工作举措,压紧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督促“一把手”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汇报,落实党内谈话制度,抓早抓小抓苗头;通过情况反映、会商通报等方式,向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督促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第八条 围绕履行职责使命情况开展监督。紧盯职责使命,督促党组织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结合职能职责,细化任务清单,制定贯彻举措,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不断转变思想观念、提升能力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牢固树立正确业绩观,做到“忠专实”“勤正廉”。

第九条 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开展监督。落实深化“三转”要求和学校纪委日常监督制度,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转变监督方式,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重点领域事项的监督与再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第三章 政治监督精准化

第十条 聚焦重点岗位。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责任、政治纪律、政治操守等情况,查找纠正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人财物管理重点岗位跟进监督,督促强化政治担当,主动规范履职,及时发现和纠治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守信、不知止等问题。

第十一条 聚焦重点领域。胸怀“国之大者”,聚焦安全生产、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深化整治选人用人、人事招聘、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维修、资产管理、校办企业、后勤服务、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从落实看政治担当,着力发现学习传达不及时、谋划研究不深入、工作措施不具体、责任分工不明确、督促检查不认真、执行落实不见效等问题,坚决纠治各自为政、搞部门保护主义以及违背客观规律和师生群众意愿乱作为等问题。

第十二条 聚焦重要工作。把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等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点,紧盯省委抓好全面融入长三角、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抓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防范和纠正对政策举措和工作部署片面理解、机械执行,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等问题。

第十三条 聚焦重要环节聚焦决策、执行、监管等权力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强化监督,及时纠治权力观异化、业绩观扭曲、事业观偏差,对历史遗留问题“敬而远之”“新官不理旧账”,工作推拖绕躲、贻误学校事业发展等问题,坚决反对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等不良风气,深化整治加重基层负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等问题。

第四章 政治监督常态化

第十四条 开展常态化督查和专项检查。推动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落实机制,健全“清单+闭环”“督查+问责”“回头看”等制度,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综合采取书面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随机访相结合,专项督查与工作核查、日常调研结合等形式,多到现场一线见人见事见效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针对问题比较突出或集中的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形成专题报告、制发工作提醒函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个别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严重问题。

第十五条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政治标准,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监督。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深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年度履职情况开展抽查核实,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建立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常态机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政治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约谈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科学精准规范处置。动态管理廉政档案,及时更新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坚持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用政治眼光、政治视角审视问题、研判问题,从具体的人和事入手开展调查核实,将事实和问题逐一对应到具体人、具体部门单位,在查实问题、查清原因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有关强化管党治校、净化政治生态、健全完善制度、整改纠正偏差的纪检监察建议,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第十七条 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和抓好整改监督。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要求,配合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精准发现问题。全面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促进职能部门用好巡视巡察审计成果,精准处置巡视巡察审计移交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

第十八条 动态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结合参加会议、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专项检查、专题调查研究、巡视巡察审计成果运用、职能部门监督成果运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定期分析、综合研判学校和二级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状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能力上精准画像。会同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和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发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预警、纠偏、修复作用。

第十九条 推进政治监督结果运用。做好政治监督“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政治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增强政治监督综合效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条 强化组织领导。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充分认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意义,将政治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政治监督有力有效。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党委履行全面监督职责,把强化政治监督的责任纳入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院级纪委的领导,督促院级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解决好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政治监督清单制度,定期梳理更新政治监督情况。建立健全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政治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情况等机制。将政治监督贯穿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党委和纪委会商通报机制,健全信息交流共享、一体推动问题整改、共同研判政治生态等机制,加强“室组地校”联动,深化纪巡联动、纪审联动,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第二十二条 发扬斗争精神。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坚定斗争意志,保持定力韧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锤炼精准识别政治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的真功夫,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以强有力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实到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党纪〔20234号)同时废止。

 

 

 

 
 
 

上一条:关于印发《机关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在岗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