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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文章作者: 浏览:

安工大党〔20164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校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

2.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运行年检自查表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6 629

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建设

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师生思想引领、文化传承、风采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博微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新媒体,是指以安徽工业大学或安徽工业大学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以及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的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其官方平台运行的移动电视、社交网络、手机网络等新型传播媒体,包括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人人、手机报、网络视频、移动电视、APP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第二条 校园新媒体是学校思想文化的重要宣传阵地,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于教育事业及学校科学发展与学生健康成长,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

第三条  校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发展和运用,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做好网络信息公开、新闻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形成新媒体工作合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新媒体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其职责是制定新媒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协调,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校党委宣传部下设新媒体中心,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新媒体宣传、策划、组织和管理等工作。校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协助党委宣传部开展工作。

第五条  新媒体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各新媒体主办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新媒体主办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工作责任体系、完善发布审核机制、落实工作队伍、细化工作流程等,保证新媒体健康有序地建设和发展。

第六条  学校对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建立运营的官方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校党委宣传部统筹管理;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建立运营的新媒体为二级平台,由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管理;团学组织、社团、年级和班级建立运营的新媒体为三级平台,其中校级团学组织、社团由校团委负责管理,院级团学组织、社团、年级和班级的新媒体由所在学院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校园新媒体联盟,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融合,联合做好信息发布、舆情应对工作,促进校园媒体资源整合和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并完善新媒体管理员和评论员的业务培训机制,提高新媒体工作水平。

第三章  审批及备案程序

第八  学校禁止任何个人以安徽工业大学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九条  新媒体的建立,实行审批备案制。各单位须在新媒体开通前填报《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经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审核后,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本办法公布前已运营的新媒体,须在本办法公布后一周内填报《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报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及校党委宣传部审核。

第十 各单位新媒体的管理员不应超过三位,其中一人为具体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必须由在职教工担任。后台密码仅限管理员掌握,设置为强密码且要定期更改,妥善保存。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每年110日前需填报《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运行年检自查表》(见附件2),校党委宣传部每年不定期对备案的新媒体账号进行抽检,并在每年年初发布上一年度全校新媒体运行情况通报。

第四章  内容发布与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  新媒体平台要以“科学发展、积极利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为指导原则,制定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各建设单位应主动建立健全新媒体管理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发布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发布”制度,主要发布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学校、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和发展,宣传学校发展成就,传递校园正能量,提高学校美誉度。

第十四条  完善新媒体运行机制。学校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统一发布,做好信息报告、新闻发布、澄清事实等工作。

第十五条  任何新媒体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校园各级官方新媒体在管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对新媒体内容和账号实现24小时舆情监控。发生舆情危机时,应主动予以正面回复,积极疏导,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对重大事件、紧急信息或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官方新媒体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党委宣传部报告,并与新媒体的注册网站及时沟通,妥善处理。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关闭,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开通官方新媒体的单位和部门,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申请表

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

责任人

及职务

联系电话

账号名称

创建时间

是否认证

媒体平台

□微博 □微信   □其他类型______________

访问链接

内容范围

管理队伍

职能

姓名

单位

手机号

QQ

邮箱

具体

负责人

管理员

管理员

单位

意见

已知本单位在校外网络公共平台开设此新媒体账号,并明确对此账号及发布内容负有管理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注:1. 此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校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主办单位各存一份备案。

2. 账号名、管理队伍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校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ahut.edu.cn


附件2

安徽工业大学新媒体平台运行年检自查表

责任单位

(指导单位)

责任人

及职务

联系电话

账号名称

是否认证

具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年度

年检

自查

报告

1.有无传播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有无发布泄密事件、有无发布有损学校、组织和个人声誉的信息等;

2.有无获得表彰;

3.在同行业的新媒体排名;

4.全年运行情况介绍;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校党委宣传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注:此自查表一式三份,校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管理中心、主办单位各存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ahut.edu.cn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关于对中层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