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2023〕4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审定,现将《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工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安徽工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强化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进一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安徽省纪委监委《关于具体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
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切实发挥政治导向作用,督促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三条 开展政治监督,必须坚持鲜明政治导向,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政治监督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聚焦政治性问题,注重从政治视角去审视、分析、甄别问题,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解决政治监督泛化、虚化等问题;坚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精准发现问题、把握政策、作出处置,实现监督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二章 监督重点
第四条 政治监督的着力重点:
(一)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监督。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办学治校的科学思路、具体举措和工作成果。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的重要讲话和对安徽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查看党组织在研究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时,有没有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有没有结合学校实际、自身职责和具体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加强对党章、准则、条例、规则为主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纠正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决策部署,尤其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协同有关部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决策部署。
(四)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校党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任务清单》及相关要求的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校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关于建立党委与纪委会商通报机制的暂行办法》,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五)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守住高校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开展监督。重点检查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是否按照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要求,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不断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是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言行。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建设等作为督查重点,通过查找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整改、促进提高。
(六)聚焦正确行使权力开展监督。落实学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与再监督实施办法》,紧盯关键问题、关键领域、关键少数、关键节点,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转变监督方式,加强对选人用人、人事招聘、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维修、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重点领域事项的监督与再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第三章 监督方式
第五条 配合开展巡视巡察和抓好整改监督。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巡视巡察整改要求,配合开展全面政治体检,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线索,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堵塞制度漏洞。
第六条 开展常态化督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督查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政令畅通。针对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印发工作提醒函或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问题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个别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发展成严重问题。
第七条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政治标准,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监督;参加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深入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建立与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常态机制,向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政治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约谈问题比较集中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及时通报违规违纪问题查处情况;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精准处置;深入调查研究,开展“政治扫描”,及时识别、精准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
第八条 动态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综合党建督查、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情况,定期分析、综合研判学校和二级单位政治生态的整体状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能力上综合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精准有效推进政治生态建设。
第九条 推进政治监督结果运用。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责问责。做好政治监督“后半篇文章”,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对政治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检查、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增强政治监督综合效果。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为干部担当负责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教育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政治体检,经常性检视和解决初心使命的问题,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条 强化组织领导。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政治监督纳入工作总体布局、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政治监督落地见效。加强对院级纪委的领导,督促院级纪委履行协助职责、监督专责,解决好政治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 健全工作机制。实施政治监督清单制度,定期梳理更新政治监督情况。建立健全向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政治监督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审查调查情况,第一时间报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情况等机制。将政治监督贯穿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全过程、各方面,落实党委和纪委会商通报机制,健全信息交流共享、一体推动问题整改、共同研判政治生态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调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第十二条 提高监督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善于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增强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强化自我监督约束,完善内控机制,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安徽工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